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德清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近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德清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德清县自行调剂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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