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房·社科三分钟丨民法典解读:在网购中,如何应对“您的订单已取消”?


2020年5月28日,备受瞩目的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由此,大到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其中,有关“电商砍单”方面的内容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自从电商诞生以来,从“618”到“双十一”,电商超低价的促销活动就一直占据着我们的眼球,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说:消费者熬夜下单的产品被商家用推脱的言辞取消订单,甚至直接不经协商直接取消订单。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2019年96315热线登记涉及商家擅自取消订单的投诉253件,这种“砍单”行为存在于购物、旅游、出行、订餐、娱乐等多方面,投诉量较2018年增长60.13%。而遭遇“砍单”后,只有少部分的人会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找商家理论,有非常多的人选择忍气吞声,愿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更寥寥无几。


那么,面对商家不发货、淘宝消息已读不回、售后消失的情况,怎么样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案例】


某电商促销期间,北京王女士在该电商网站上购买一批高尔夫球杆,并支付了相应的款项。但在当日下午,在事先未协商的情况下,该网站取消王女士的全部订单、退回所付货款并向王女士的账号打入1000元可提现电子货币。王女士一气之下,将该电商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提供相应商品。


【法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


01. 消费者提交订单成功时电子合同就已成立。


我国目前主流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不完全一致。有的电商平台以“下单且付款”为标准,认定合同成立时间,有的则以“卖方实际向买方发货”的时间确认合同关系建立。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电子合同成立。那对于一个成立即生效的合同来讲,当事人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没有履行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02. 商家撤销合同必须证明其发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时存在重大误解。


民法典也给予了当事人通过个别和特殊约定改变这一规定的权利,较好地平衡了消费者和卖家的权益。但是,商家必须证明其发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时存在重大误解,而非简单地宣称其内部人员对促销规则理解有误。卖家如果担忧进行低价促销时,系统发生延迟而无法正确显示实时库存,导致后续出现“砍单”而承担责任,就需要提前向消费者进行特殊提示,得到消费者的同意。


03. 网上购物时,需留存相关消费证据。


在电商迅猛发展、特别是直播带货行业爆发式成长的今天,加强行业监管迫在眉睫。大家在网上购物的时候,要注意妥善留存相关消费证据,包括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的交易记录、订单、发货凭证、发票、聊天记录、宣传网页截图等,为后期维权提供依据。



来源:综合学习强国、新华社、浙江新闻等

联合出品:上城区社科联、华语之声


阅读 1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