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赓续千年文脉·点亮地名之光”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公布在绍兴嵊州市隆重举行。
自2017年以来,省民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共认定公布三批66个“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这些老地名是浙江几千年人文历史的重要见证,是之江大地千年文脉的璀璨明珠。
地名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认定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有利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是“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科学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的有效举措。
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专家组组长、浙江省之江区划地名研究院院长计时华介绍,认定工作秉持公平公开公正严谨的原则,对申报的千年古镇(古村落)进行充分、详细的论证和评估。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陈德彧表示,浙江省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通过活态传承的方式,让这些镌刻在大地上的文化基因持续焕发新的生命力。
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乐清市乐成街道、平湖市当湖街道、嵊州市崇仁镇、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常山县招贤镇、龙游县湖镇镇、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庆元县松源街道
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
淳安县临岐镇仰韩村、淳安县富文乡漠川村、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公棠村、象山县石浦镇东门渔村、泰顺县南浦溪镇库村村、长兴县小浦镇合溪村、嵊州市金庭镇华堂村、开化县长虹乡北源村、龙游县湖镇镇希唐村、三门县珠岙镇吴岙村、龙泉市小梅镇黄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