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浙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8月1日起,浙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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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三档平均增长13.1%。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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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调整带来哪些利好?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孙中伟教授表示,最低工资调整直接带来工资增长,主要通过提升一线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基数的方式促进劳动者的工资增长。


“因为,在大量制造业、低端服务业企业,一线员工的工资构成主要就是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其中基本工资也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略高50-100块钱,基本工资也是劳动者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他说。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表示,最低工资上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保障其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不平等的收入差距,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工资克扣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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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是非常重要的薪酬信号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孙中伟表示,最低工资是某一地区人工成本高低的主要指标,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薪酬信号。类似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保持薪酬优势,才能源源不断的从中西部地区吸引劳动力。


来源:浙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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