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促就业,浙江出台具体政策举措

@AI主播:小华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提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等7条政策举措,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图片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除依申请办理外,全面推广“无感智办”,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推送政策享受信息,实现“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返还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参保职工的流程和标准,向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在参保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符合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且证书核发不超过12个月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试点支出职业介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补贴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基金根据相关规定,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各地由失业保险基金暂付的创业担保基金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各地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经办机构可按2022年4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受理到完成审核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该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4%的资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其中,提取2021年底各地滚存结余1%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省本级滚存结余4%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省级统筹资金;各地可将不超过滚存结余3%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该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予以一次性补发。



来源:浙工之家

编辑:刘文英

阅读 6913
下载客户端
二维码
    推荐专辑
  1. 华语彩经
    华语彩经
  2. 竹馨善治
    竹馨善治
    社会组织
  3. 枫叶红
    枫叶红
    太子湾印象——枫叶红 温存的,枫的颜色,闪烁着惹眼的喜色,辉映着丽日眩目的阳光。用温暖的轻吻,让每一片枫叶都在燃烧……
  4. 从家族企业到全球布局,跨域“不可能”--王自亮《吉利传》分享会
    从家族企业到全球布局,跨域“不可能”--王自亮《吉利传》分享会
  5. 吴芸老师荐好书
    吴芸老师荐好书
    作者简介: 吴芸,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著有散文集《芸香世界》,作品入选年度散文精选和中学生阅读题库。 2013年,吴芸老师在水秀苑社区成立了“芸文化”工作室。近十年,“芸文化”工作室开展了公益讲座几十个,深受人们喜爱。工作室于2015年被评为“杭州市示范社区学习共同体”。 “杭州市优秀传统文化丛书”宣传点是“芸文化”工作室的品牌项目之一,一个点设在西湖区水秀苑社区,另一个点设在“云泊天目”山庄,期望更多人了解与热爱杭城优秀传统文化! 在2023年世界读书日来临前夕,为了与更多读者朋友分享好书,吴芸老师开设“荐好书”栏目。以书会友,共建我们自己的心灵家园!谢谢大家聆听!
  6. 心灵花园
    心灵花园
    《心灵花园》是由杭州市上城区红十字会、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和华语之声联合推出的一档关注当代人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的专题访谈节目,每期选取不同的热点话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7. 天天读报
    天天读报
    华语之声、浙江工人日报联合出品
  8. 龙的声音
    龙的声音
    经怀翔,著名作曲家,词作家,音乐制作人。中国共产党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会员、杭州市音乐家协会副秘书长、滨江区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法定代表人、滨江区新联会理事、滨江区文艺两新发展促进会监事、蒙可艺术创始人兼首席作曲。 代表作:2008年北京奥运歌曲选拔赛入围作品、浙江省最受媒介关注奖《召唤》,杭州G20城市宣传歌曲《品质之城》,受邀创作龙港市歌《祥龙入港》,滨江区国庆七十周年晚会主题曲《我的滨江我的梦》词曲,浙商精神之歌《浙商之歌》词曲,杭州市抗疫歌曲《让爱汇聚》词曲,2022年杭州亚运会主题曲征集十强歌曲《神奇的亚洲》词曲和五十强歌曲《亚运有我更精彩》词曲,2023年11月22日荣获“之江同心.闪耀滨江”最美同心人物,2023年受邀创作杭州市放心消费主题曲暨杭州市中心街道武林街道形象歌曲《心燃武林》词曲,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暨2024“从西兴出发”浙东运河文化周启动仪式主题曲《丝路韵河》词曲(2023年度滨江区文艺精品工程重点扶持项目),滨江区国庆七十五周年晚会主题曲《“青”爱的城》词曲(2024年度滨江区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2025年六月五日世界环境日浙江主场活动开场曲《绿水青山在滨江》词曲作品在滨江奥体中心大莲花首演(2025年度第一批滨江区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2025年12月19日,为孤独症儿童创作词曲并编剧导演的原创音乐剧《让爱汇聚》首演成功(2023年杭州市文联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滨江区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2026年4月11日音乐剧第二场演出圆满成功。音乐剧获得巨大社会影响,省市区三级媒体报道,后面还有不断巡演。2026年上半年创作了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105周年的纪念歌曲《要令我更坚定》、纪念长征胜利90周年的纪念歌曲《万里长歌》、纪念滨江区建区三十周年的歌曲《三十而立》、以及呼吁台湾回归的歌曲《山海共此时》等重要题材作品,其中《万里长歌》已被杭州市文联、滨江区委宣传部联合推荐给杭州市委宣传部,《三十而立》已被滨江区委宣传部采纳。
  9. 红十字会”人间有爱“专题节目
    红十字会”人间有爱“专题节目
  10. 赵玉泓作品
    赵玉泓作品
    作者简介:赵玉泓,笔名中国泓。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系。浙江省作协会员。喜欢码字画画,痴迷诗和远方。有部分诗作入选纸质刊物和虚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