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之声主播易凡
“我们已婚已育的是双休
未婚的是单休
能接受吗?”
杭州的林女士在找工作时
被HR这样告知
日前,杭州林女士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帖称,自己在网络平台找工作时,看到一家公司招聘运营,便主动打了招呼。结果被HR告知,公司员工已婚已育是双休,未婚是单休,问其是否能接受。
公司负责人回应称:“我们是有孩子双休,无论是不是单身,有孩子多照顾孩子,没孩子多努力创造好生活”,并表示“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
与此同时,据招聘平台显示,该公司多个招聘岗位要求“有家庭优先”。
该事件引发了诸多网友的讨论
还冲上了微博热搜榜
有人说:
“未婚的认为是歧视,已婚的认为是福利。”
“可以双休,鼓励职工陪小孩,但不能单方面要求单身人士单休啊!”
也有人吐槽:
“难道单身的、未育的就不能多陪陪家里人吗?”
“未婚未育单休怎么找女朋友?”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表示:
“这种情况,只要你愿意,只要公司给足加班费,做到两方都满意不就可以了?”
“周六上班属于加班,得员工自愿才行。”
“有的员工虽然有双休,但她们可能也想多赚点。”
这样的规定真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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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杨维立律师——
如果以特定类别来划分哪类群体该多工作、多加班,确有不妥。
同时,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周四十个小时,法律允许企业安排加班,但前提是双方要在工作时长、报酬等方面协商达成一致。如果企业安排每月加班时长超过36小时,则违反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向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叶闽慎——
这种“已婚双休,未婚单休”的规定,看似是对已婚者更加体贴关照,让未婚者承担更多的工作。但劳动者享受双休,本来就是理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公司给予的所谓“关怀”。
杭州这家公司的规定,仅仅保障了已婚者的合法休假权益,却没有保障未婚者的有关权益,是对员工的休假权利保障不健全、不到位。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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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为您带来“天天读报”第913期,2023年4月25日《浙江工人日报》的精彩报道。
编辑:陈琳
来源:浙工之家